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。
怎么开始的?我也记不清楚了,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pn吧!
那个pn是这么写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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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有一千万,我就能买一栋房子。
我有一千万吗?没有。
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。
如果我有翅膀,我就能飞。
我有翅膀吗?没有。
所以我也没办法飞。
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,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燄。
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?不行。
所以我并不爱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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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。
我是研究生,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,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。
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,所得到的结论,便是狗屁。
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,都是没有意义的。
在p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,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。
事实上也是如此。
所以没有把到任何美眉,以致枕畔犹虚,倒也在情理之中。
而她,真是个例外。
她竟ail告诉我,我是个很有趣的人。
有趣?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?
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,都会让人笑掉大牙。
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,就是脑筋有问题。
看她的暱称,却又不像。
她叫做「轻舞飞扬」,倒是个满诗意的名字。
不过网路上的暱称总是虚虚实实,虚者实之,实者虚之,做不得准的。
换言之,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,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。
她总是会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。
而优美的暱称,就是恐龙猎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。
说到恐龙,又勾起了我的惨痛记忆。
我见过几个网友,结果是一隻比一隻凶恶,每次都让我落荒而逃。
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製作班底,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。
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。
如果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座标轴,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座标轴,
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式。
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,对y取不定积分,
就可得到「网路无美女」的定律。
因此,理论上而言,网路上充斥着各种恐龙。
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肉食性还是草食性而已。
to be ntued……

